發布時間:2019-05-12 作者:admin
局屬各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6〕39號)有關精神及省職改辦工作部署,為做好我局2016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在編在冊職工的職稱申報 1、局屬單位在編在冊職工的中、高級職稱,必須由所在單位向局匯總申報職稱,不得通過其他單位或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申報,否則取消其參評資格或已獲職稱,并予以通報批評。
2、各單位根據省職改辦核準下達的各系列年度職稱評審職數,自行確定申報崗位(專業),按照“對崗申報”的要求,在符合本崗位(專業)申報條件的人員中原則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組織差額推薦,并向局人教處(職改辦)報送申報材料。
3、為促進“雙師型”素質教師隊伍建設,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教師已有職稱并聘任在崗的,申報同一等級另外一個系列(專業)職稱,不受所在單位評審職數限制。
(二)編外聘用人員(不在編人員)的職稱申報 1、凡被局屬單位聘用,但未進該單位事業編制、未納入崗位設置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已進行人事代理的,由其進行人事代理的縣及縣以上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職稱申報;未進行人事代理的,先到縣及縣以上政府人辦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進行人事代理后再申報。
2、申報時須提供由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納入崗位設置管理范圍的證明。
申報材料須由受聘單位和人才交流中心共同審核和簽章。
3、編外聘用人員不得由局屬單位直接向局申報。
二、時間要求 1、除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以外,局接收各單位中、高級職稱評審材料的時間為9月12日至16日。
局集中審核、匯總后一并報到省職改辦。
逾期不予受理。
2、專業技術人員在9月30日前達到退休年齡的,不再提交職稱申報材料,也不接受其參評。
3、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到9月30日,其后取得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學歷證書、繼續教育證明、論文著作、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業績成果等,不作為2016年度高級職稱評審的有效材料。
其中,論文發表時間以版權頁所載日期為準。
三、材料要求 (一)個人材料要求 1、為進一步強化職稱申報信用約束,2016年起啟用新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格》,表格新增《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員誠信承諾書》及《專業技術職稱材料申報公示表》等內容,請到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湖南職稱“申請表格”欄目中(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載。
2、個人和單位可在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湖南職稱“最新通知”欄目中(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載2016年度高級職稱申報材料資格審查要求及相關系列(專業)評審材料相關要求。
3、上述表格及要求也可在我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中(http:www.hndk.hunan.gov.cn/zngl/xzzx/)下載。
4、申報人員呈報的相關材料,須按要求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單位信息錄入要求 局屬各單位應將申報人員信息通過“湖南職稱與專家管理系統”生成《申報2016年度 系列(專業)評委會高(中)級職稱參評人員花名冊》,于提交申報材料當天,和參評人員數據包光盤一并報局職改辦(人教處)。
(三)資格初審要求 1、專業技術人員要嚴格自律。
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時,應增強自律意識,誠信參評,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實事求是地總結自己的工作業績,如實填報、提供有關申報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要認真填寫《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員誠信承諾書》,做出書面承諾,所在單位負責人要簽名負責。
凡申報人員和所在單位未承諾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所在單位要嚴格把關。
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要對申報人員提供的學歷、資格證、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獎勵等各類證書和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相關證明和佐證材料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嚴格進行審核確認,對申報人員相關表格填寫的內容仔細進行核對,嚴防弄虛作假。
學歷要通過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結果查詢系統進行驗證。
論文要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進行檢索查重,或在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期刊出版單位的網站上進行檢索查重。
業績成果要驗證在項目、工程項目規劃、設計等活動中發揮作用的證明、完整的課題組立項證明材料、結題證明材料(或鑒定證書)等。
獎勵證書要驗證頒獎部門下發的獲獎文件,以及課題組報獎的材料,屬于集體獎勵的項目還要驗證申請人員參與項目程度的相關佐證材料。
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按照上述要求驗證申報材料后,經辦人和負責人應在《申報專業技術職稱送審材料審核責任卡》上簽字蓋章。
3、局職改辦嚴格資格初審。
嚴格“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制度,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局職改辦不予受理。
局職改辦對申報材料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初審以后,符合要求的,由經辦人員簽名并加蓋公章,匯總報至省職改辦。
凡因資格初審不嚴造成不良影響、導致局績效考核工作在職稱管理項內被扣分或通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其他事項 1、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校系列教授、副教授及高級實驗師職稱的申報評審工作按照《關于印發〈湖南省高等學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審工作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湘教發〔2014〕58號)有關規定執行。
申報材料時效、評審截止時間等具體要求,按湘人社發〔2016〕39號執行。
2、2016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相關事項,之前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本通知未重復明確的事項,依照之前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731-85160371。
湖南省地勘局 2016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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